政策背景
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,规范临时用地审批与复垦监管,破解“重使用轻恢复”难题,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与生态安全平衡。
主要政策内容详述
一、用地范围与刚性约束
适用范围: 工程建设辅助用地(工棚、拌合站、弃土场等); 地质勘查临时设施(钻井场、勘查便道等); 文物保护临时设施;
禁止情形: 永久性建筑、无法恢复地类的项目;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(能源交通项目制梁场、拌合站可占一般耕地);
二、选址与期限规则
选址优先序: 未利用地>建设用地>避让耕地/生态红线; 占用耕地需开展耕作层剥离并专项论证;
规模控制: 非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≤主体项目面积30%,超限需节地评价;
使用期限: 一般项目≤2年,能源交通水利项目≤4年; 期满可申请续期(总限4年),需缩减闲置范围。
三、分级审批与流程优化
审批权限: 占耕地/永久农田/生态红线:州(市)自然资源局审批; 其他用地:县(市、区)自然资源局审批;
材料清单: 土地复垦方案+费用预存证明+权属合同为核心要件;
高效审批: 材料齐全8日内批复,缺件2日内一次性补正通知;
协同机制: 林草地由林草部门单独审批,探索混合用地联审联批。
四、复垦全链条监管
义务主体:项目业主(不因委托转移);
关键措施: 复垦费用预存三方监管,验收合格后返还; 期满前2个月预警,1年内完成复垦(不可抗力延1年);
验收标准: 耕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不降低; 复垦信息10日内上传国家监管平台;
惩戒机制: 未履约者列入黑名单,暂停新申请资格。
五、创新监管机制
动态管控: 州县实时备案临时用地坐标与影像; 省级抽查复垦滞后地区(超期未复垦≥20%暂停审批);
联合执法: 未批先建、擅自转用等行为冻结补充耕地指标;
税收协同: 批文同步推送税务部门,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。
六、应急特殊情形
抢险救灾、疫情防控用地免审批,事后6个月内补办手续;
油气勘探转生产需及时办理正式用地手续。
亮点及制度突破
首创“复垦费用三方监管+验收返还”机制,高原耕地表土强制剥离保护,黑名单联动惩戒,节地评价硬约束。
制度突破:
精准分级:按地类敏感度划分审批权限;
全程留痕:坐标影像全上传实现闭环监管;
高原特色:强化耕作层保护应对山地生态脆弱性。
#秋季图文激励计划#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