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所需资料
1. 企业基础材料
营业执照副本:需完成上一年度工商年报公示,且经营范围需包含“对外投资”相关表述(如“境外投资”“国际投资”等)。公司章程:需明确企业内部决策程序(如股东会、董事会决议权限)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: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样本。企业信用报告: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获取,证明企业信用状况。
2. 境外投资项目相关材料
投资计划书:包括投资背景、目的、金额、股权结构、资金来源、投资进度等。境外企业设立文件:境外公司注册证书(如已成立);公司章程(需明确股东权利、义务及投票权);中方股东占比超过50%或控股的证明材料(如股权架构图)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:分析市场前景、投资风险、财务效益等。前期工作情况落实说明:包括尽职调查、合作意向书、投资环境分析等。资金证明:企业自有资金证明(如银行流水、财务报表);若使用银行贷款,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意向性贷款文件。
3. 主管部门批复文件
商务部门:需取得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(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颁发)。发改委部门:需取得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》(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颁发)。
4. 其他材料
资金汇出计划:明确外汇资金来源及汇出时间。风险防控方案:包括政治风险、汇率风险、合规风险等应对措施。企业承诺函:承诺合规开展境外投资,遵守国内外法律法规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 境内审批环节
(1)商务部门备案/核准:备案制: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类项目,通过“境外投资管理系统”提交材料,由地方商务部门(如福建省商务厅)备案并颁发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。核准制:投资总额超过3亿美元,或涉及敏感行业(如军事、文化、矿产等),需报商务部核准。流程:登录商务部“境外投资管理系统”填报信息,上传材料,等待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。(2)发改委备案/核准:备案制: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项目,由地方发改委(如福建省发改委)备案并颁发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》。核准制:投资总额超过3亿美元,或涉及敏感国家/地区,需报国家发改委核准。流程:登录“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系统”填报信息,提交材料,审核通过后领取通知书。
2. 外汇登记环节
银行端操作:持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和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》,到境内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(ODI登记)。银行审核材料后,向外汇管理局报送数据,并出具《业务登记凭证》。
3. 境外企业设立与资金汇出
(1)境外企业注册:根据投资目的地法律法规,完成境外公司注册手续(如香港公司需注册署批准,美国公司需州政府备案)。(2)资金汇出:凭《业务登记凭证》和境外企业注册文件,通过银行办理境外投资资金汇出。需符合外汇管理局关于资金用途、额度的限制(如每年不超过境外投资总额的20%)。
三、注意事项
敏感行业与地区:
涉及军工、文化、金融、房地产、矿产等领域,或投资敏感国家(如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),需经商务部和发改委严格核准。福建企业需提前与商务、发改委部门沟通,确认是否属于敏感范畴。
时间节点:
商务部门和发改委备案/核准需在境外企业设立前完成。外汇登记需在境外企业成立后6个月内办理。
材料真实性:
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,并提供原件核对。如提供虚假材料,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,影响后续境外投资。